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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6〕4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深化我省2016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宪法教育,现将我省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市、各高校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七五普法”开局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时间、尽快部署,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此次活动。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各市、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以宪法晨读、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特别升国旗仪式、文艺活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省教育系统同学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发和挖掘宪法教育资源,利用各种方式特别是网络资源,为学生学宪法提供服务和支持。鼓励和支持广大师生围绕国家、公民、权利、义务等宪法理念,设计开发书画、动漫、短剧、小品、微电影等主题创意作品。要充分利用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师生将优秀多媒体课件上传,共享共赢,扩大教育成效。

  三、精心组织宪法演讲活动。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市、各高校要全面动员和组织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活动。今年,教育部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国家宪法日前在北京举办决赛,优胜者将代表全国学生通过网络和电视平台面向全国做宪法主题演讲。同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网络“海选”渠道,学生可以自制5-10分钟的演讲视频上传,“海选”的优胜者也将参加最后的决赛。

  我省将组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决赛,在全面动员、人人学习、自愿参加、层层选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评选产生比赛选手。各市、各高校要组织本地、本校比赛选手的选拔,各市教育局按照小学、初中、高中3个组别,各选出1名优秀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参加全省选拔;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选出1名优秀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参加全省选拔。各市、各高校推荐选手确定后,录制宪法演讲视频5分钟,视频格式不限,于11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政法处。省将根据视频评审情况组织现场选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石仁勇,夏贞鹏;电话:0531-81916788,81916642。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pdf